取2.5萬元,故意一次取1元,昨天發生在浙江某銀行的一幕,沖上了熱搜。
(資料圖片)
7月3日,一名男子進浙江寧波的某家銀行,對工作人員說,需要取款2.5萬元。銀行工作人員因工作需求例行詢問取款用途時,男子被問得不耐煩,稱要將錢分批取出,一次就取一元錢,自己明天還要過來,不把工作人員開除掉,就不干了。
目擊者稱,工作人員詢問取款用途,是銀行規定職責范圍內的事情,主要是防止受到詐騙。男子認為錢是自己的,取錢時還問這么多,有點不耐煩。最后男子看到工作人員委屈哭了,才把2.5萬元取出來。
此事一出,很快沖上熱搜第一,網友也炸鍋了。
很多網友都認為這種行為,氣性太大,格局太小,銀行柜員也是按照規定辦事,何苦為難基層人員?
柜員詢問取錢用途,是按規定辦事
此事沖上熱搜后,相關銀行在回應媒體時說,銀行領導正在處理此事。
那么,銀行柜員在顧客取錢時,為什么要詢問錢的用途呢?是否有法律依據?是否涉嫌侵犯了用戶隱私?
2022年3月,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門聯合印發《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》。
《辦法》提到,金融機構將對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增加管控,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。其中,對個人存取現金、匯款等相關業務作出規定,即個人辦理單筆5萬元以上存取款業務,需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。
具體來看,去商業銀行、農村合作銀行、農村信用合作社、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,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,將會經過三個步驟,首先要核實身份信息,然后核實資金來源,最后核實資金用途。
杭州多家銀行客戶經理告訴潮新聞記者,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銀行工作人員出于合規和謹慎性原則也會對一些不到5萬元的存取款金額進行詢問,并做一些善意的提醒。
專家:應該設立委屈獎
對于此事,記者也采訪了相關專家。
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潮新聞記者表示,金融機構對客戶開展盡職調查是受到法律支持和保護的。反洗錢法、反電信詐騙法等法律以及人民銀行相關制度文件都對此有明確規定,所以這個柜員詢問客戶的資金去向或者取款目的,是金融機構開展盡職調查的一種具體做法,客戶要給予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而這個視頻中客戶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,他沒有盡到配合的義務。這是金融機構法定的義務,不是銀行或者說客戶經理故意要這么做,何況這么做還增加銀行員工的工作量,有可能還降低其客戶滿意度。但既然這是法定的義務,客戶不是說想配合就配合、不配合就不配合,客戶有配合的義務。與此同時,董希淼指出,實踐過程中,銀行要加強反洗錢法、反電信詐騙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,并將相關內容在銀行網點、手機銀行等上進行展示,讓客戶更直觀地看到;同時也要加強對員工特別是直接面向客戶的一線柜員、大堂經理等培訓,提高基層員工話術水平,更精準、更巧妙,讓客戶能夠更容易理解和接受。
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、研究員盤和林接受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,詢問取錢用途是當前銀行柜臺的正常環節,很多時候不是柜員能夠決定的,也不是商業銀行決定的,此類流程是監管定的,是針對反詐制定的流程,當前金融系統反詐越來越受到重視,但與此同時客戶的銀行日常存取款業務,轉賬業務遭遇的限制也越來越多,的確造成了更多的麻煩??蛻魬摫3至己眯膽B,銀行應該為柜員設置委屈獎,但最重要的,還是規則制定要考慮便利性、可行性、有效性,要避免形式大于實質。
對此,網友們也是看法不一,你怎么看呢?
記者吳恩慧
責編:BKM3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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